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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全市医疗保健机构无一家使用孕妇信息卡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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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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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卫生局人员对《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信息卡及结算单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结果显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琼山妇产医院6家医疗保健机构在门诊使用了《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而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现代妇婴医院2家医疗保健机构到督导时仍未收到《海南省孕产妇保健手册》。

  结算单使用方面,仅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只使用琼山区结算单)、琼山妇产医院(只使用琼山区结算单)4家医院在门诊使用结算单。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南现代妇婴医院2家医院至今未收到结算单。另外,检查组发现,所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基本上没有按方案要求在门诊使用孕妇信息卡。

  检查组检查过程中发现,11家医疗机构中,仅有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琼山区妇幼保健院、琼山妇产医院5家医疗保健机构按方案回收了保健手册,海南省人民医院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6月份分娩235人,但只上传信息5条)、海南省农垦总医院5家医疗保健机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上传产妇信息。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和海南现代妇婴医院两家医院,既没有回收保健手册亦未以电子邮件上传信息。而且,各区所有妇幼保健机构都没有按方案要求到医疗保健机构的门诊回收孕妇信息卡。

  按照海南省2013年实施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区保健院(所、站)要主动把本辖区的0-6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送给其他三个区,并进行交换,各个区应将四个区的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主动发放给辖区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让各助产机构在产妇出院时把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及保健手册发放给产妇。

  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各区没有主动及时地按要求进行手册的交换,各区也没有按要求及时主动把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送到各助产单位,而是要求各助产单位自己领取,因各助产单位领导不重视,人员又紧张没有及时领取,造成产妇出院时没有手册发放,影响新生儿访视。据了解,海口市新生儿访视率目标为85%,但检查结果显示,海口市新生儿访视率仅为35.11%。

  根据检查结果,海口市卫生局要求,各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认真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用于开展孕产妇和0-6 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所用的保健手册、信息卡、结算单等。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照项目方案的要求履行本机构的职责,配合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孕产妇和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和信息的工作。同时做好出生新生儿和产妇信息的反馈工作,提高海口市产妇和新生儿访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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