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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持刀闯入要求迁户 称不给办就死在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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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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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国际妇女节,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南京鼓楼区居民李女士却无心过节,她怀着身孕,带着一把刀走进了鼓楼某,打算孤注一掷,以死相逼。

  3月8日16时许,李女士气势汹汹地来到鼓楼区某,大声喊道,“你们今天一定要给我把户口办下来!”

  户籍在详细询问后,得知李女士系外地户口,近日在南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现申请办理户口迁入。但是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李女士必须入住之后才可办理户口迁入。然而,在前期社区走访调查中发现,李女士和原房主之间并未完成房屋的交接。

  “3月7日我上门走访时,发现原房主还住在屋里。而李女士自1月23日申请至今,她没有按照向警方提供房屋的产权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她目前还不符合办理户口迁入的条件,警方已经在一个多月前就明确告知她缘由。”社区民诉

  而此期间,李女士多次拨打12345投诉热线,然而经查证确实不符合办理要求而被驳回。

  让所有人吃惊的是,当再次被告知因为不符合而不能办理时,李女士竟从包里掏出了一把水果刀,情绪激动地称,“若今天不给办理,我就死在这里。”

  “你不要激动,你现在还怀着身孕,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肚子里的孩子想想啊!”已为人母的女耐心,最终,李女士放下了刀,情绪有所缓和。

  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通知了其家人。很快,李女士的父亲和男友匆匆赶来,这才解开了李女士为何如此地要办理户口的谜团。

  原来因为怀孕,李女士和男友准备尽快完婚。但房产系李女士婚前独自购买,她认为只有在领结婚证前把户口迁入,才能证明房产系婚前财产。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房屋的产权证还在银行抵押办理贷款,因此才无法提供给警方。而李女士和原房主的交接还在办理中,没有全部完成。

  另一方面,男友又催着她领证。3月8日,男友给她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当天不领证就分手,不堪重负的李女士这才铤而走险,在里闹出了这样一幕。

  据警方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李女士的行为已构成“单位秩序”,处以行政7日。但因为其系孕妇,属于不予执行的范畴。那么,李女士此举是否真的有必要呢?有户口就能证明是婚前财产吗?

  据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只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其他收益才归夫妻共同所有。

  换句话说,户口的迁入与婚前财产没有任何关系,哪怕房贷是双方共同承担,两人离婚后男方也只能获得共同还贷的部分财产。李女士婚前购买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与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因此,如果是为了证明婚前财产,李女士大可不必如此,可以先直接登记结婚,等待房屋交接手续完成,已入住新房后再根据办理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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