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胎教的原则和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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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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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早孕反应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怀孕3个月后会逐渐消失。而在怀孕的前3个月,孕妇的生理反应,如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等,往往影响孕妇的心情、情感与心理平衡,表现出烦躁、易怒或易激动、抱怨等情绪。而恰恰此阶段是胎教的刚刚开始阶段,又是胚胎各器官分化的关键时期(胚胎于此阶段形成)。孕妇的情绪可以通过内分泌的改变影响胎儿的发育,孕妇在怀孕早期的不愉快心情,往往可以借助母子沟通的方式而影响胚胎。因此,怀孕早期保持健康而愉快的心情是这一时期胎教的关键。

胎教基本原则:

  胎教要从孕妇自我情绪调整和人为地对感官进行刺激两方面进行。其实,从怀孕之日起每个孕妇已经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开始了胎教,这就是夫妇双方(尤其是孕妇)的情绪,对新生命的渴望,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与调整。如果夫妇双方或孕妇对早孕反应过于敏感和紧张,往往会对怀孕早期的正常生理变化产生焦虑和不安,甚至反感和厌恶。这种情形非常不利于胚胎早期健康地形成,不利于胎儿的身心健康和发育。

胎教基本内容:

  主要是进行情绪调整,对胎儿进行感官良性刺激。除了孕妇的个人情绪调整以外,我们可以按照胎儿感觉机能发育的顺序,给予胎儿适当超前的良性感官刺激,是这一时期胎教的另一个内容。怀孕3个月时,胎儿已具人形,对外界的压、触动作可以感应,孕妇可用轻柔的手法按摩下腹部,或在摇椅中轻轻摇动,通过羊水的震荡给予胎儿压、触觉的刺激,会促进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但注意:切勿使用暴力或过于强烈的刺激。

  经过胎教的孩子只是有可能成为小天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胎教有利于胎儿在智慧、个性、感情、能力等方面的发育,有利于其出生后在人生道路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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