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下怀孕不符合优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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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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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原则是孕育健康宝宝的理论基础。那么从遗传优生学来看,什么才是正确的优生原则呢?怎样孕育的宝宝才更能保证母婴健康呢?这其中的内容可能很多,而两个首要的优生原则就是在两种情况下受孕的宝宝是绝对不能够要的。

1、宫外孕后不久受孕

宫外孕发病时十分危急,但在及时有效治疗后很多人仍可以怀上胎宝贝。然而,有的女性求子心切,常常会在治愈后不久便又匆匆怀孕。殊不知,这种做法是很危险的,因为输卵管可能还没有完全疏通。资料表明,宫外孕的重复发生率大约是15%。

如果发生过宫外孕,在彻底治愈后必须坚持避孕一段时间,待医生检查后认为一切正常后方可考虑怀孕,以免再次引发危险的宫外孕。

2、剖宫产后不久受孕

有些女性在第一胎时因种种原因而做了剖宫产手术。如果孩子未能存活,其中一些人会很快又怀孕,这样对身体健康很不利。因为,剖宫产手术失血量较正常分娩时多,分娩后各个器官均需修复。因此,剖宫产术后无论是子宫切口还是腹部切口,充分愈合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任何干扰子宫瘢痕肌肉化的因素,均可使瘢痕发生不同程度的缺陷。如果没有长结实,再孕时容易发生穿孔甚至破裂。

一般来讲,做过剖宫产手术的女性再次生育,至少在2年之后,给子宫一个充分愈合的时间,以使瘢痕组织愈合得更好一些,减少再次分娩时的危险。

一些女性在宫外孕后不久就再次怀孕,为此可能还会感到一丝安慰,但是这样的宝宝是不能要的,因为这不符合优生原则,这样生出来的宝宝很容易再次引发宫外孕是,是非常危险的。还有就是剖宫产后不久就怀孕也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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