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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超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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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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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消费者北京讯(记者聂国春)央行11月25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以下简称 《报告》)显示,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8万亿元。央行测算发现,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住户部门杠杆率=住户贷款余额/GDP)为60.4%,处于国际平均水平,但增速仍高于其他主要经济体。

  《报告》指出,从国际同比看,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低于发达经济体72.1%的平均水平,但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处于较高水平。从变动情况看,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增幅仍处于较高区间。与上年相比,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上升3.4个百分点,而同期美国和澳大利亚住户部门杠杆率分别下降1.5个和0.7个百分点,日本、英国等经济体住户部门杠杆率虽有不同程度上升,但增幅均小于中国。

  债务收入比(住户部门债务余额/可支配收入)是以可支配收入衡量的住户部门债务水平。《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54.4万亿元,同比增长8.7%,较同期住户部门债务增速低7.5个百分点。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为99.9%,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中,房贷收入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可支配收入)为47.4%,较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收入水平影响偿债能力,个别低收入家庭的偿债状况尤其值得关注。根据北京大学此前开展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从债务收入比来看,低收入家庭的债务负担整体重于高收入家庭,很可能因为意外支出需求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报告》显示,从区域划分看,各省份住户部门债务分布不均衡。2018年,住户部门杠杆率超过全国水平的省份(直辖市)有:浙江(83.7%)、上海(83.3%)、北京(72.4%)、广东(70.6%)、甘肃(70.1%)、重庆(68.6%)、福建(65.8%)和江西(63.1%),其中,杠杆率水平最高的浙江和最低的山西之间相差50个百分点。上述地区中,浙江、上海、北京、广东、福建和重庆的债务收入比也超过全国水平,居民债务负担较重。

  虽然我国部分省市居民杠杆率上升较快,且已攀升至较高水平,但《报告》认为风险仍旧可控。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个人不良贷款余额7103亿元,不良率为1.5%,低于银行贷款整体不良率0.5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信用卡贷款不良率分别为0.3%、0.7%和1.6%,与上年同期持平。

  对此,央行表示,下一步应坚持从宏观审慎的视角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多措并举应对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具体来看,一是要继续严格遵循“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形成“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二是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金融业务模式和拓展服务领域,提高对消费信贷产品的风险管理能力;三是要发挥普惠金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引导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四是要加快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五是要开展分地区、分层次的居民债务风险监测分析,全面反映住户部门债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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