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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入推进非遗保护制度体系建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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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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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记者在浙江台州临海市举办的2019浙江省非遗保护体系建设培训班上获悉,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非遗保护体系建设,努力推进全省非遗更好地传承发展。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叶菁介绍,非遗保护体系主要包括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评价体系,是一个同生共长、相互联系的整体,是基于现代管理提出的一个严密科学的范畴。“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有利于从保护发展的本质出发,引导政策重心转向追求质量和成效,更好地摆脱围绕数量判断保护水平的窠臼,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她说。

  完善组织体系

  非遗保护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时代,如何聚焦四大体系,提升质量效能,高水平推进非遗保护制度建设,是新时代对非遗保护工作者的考验。

  2019年6月,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机构改革全面完成,至此,杭州市非遗行政管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赵弘中说:“杭州单独设立了杭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是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了杭州市非遗保护专家工作委员会;各区、县(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均成立由当地编办核准的具有专职工作人员的非遗保护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更为专业的非遗业务工作队伍。”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震介绍,十几年前,温州就成立了市级非遗保护机构,并在县级区域建立独立或同其他部门合署的非遗保护中心,落实相应的工作人员编制,是全国最早达到非遗保护机构全覆盖的地区之一。近几年机构改革,温州市更加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在市局单独设立非遗处,还设立独立法人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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