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不必谈“性”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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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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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几个月,小李就要当妈妈了,应该说这是件令人高兴的事。但在医生面前,她却有些闷闷不乐,一问原因,原来问题出在隐私方面:她担心性生活会导致流产或对胎儿不利,所以拒绝了丈夫的性要求,时间一久,被冷落的丈夫开始埋怨她。

  像小李这样充满苦衷的准妈妈并不鲜见,她们经常会提出:怀孕期间能过性生活吗?对胎儿有无影响?

  一般而言,怀孕期间不必忌讳性生活。但为安全起见,孕期性生活应与孕前有所区别。

  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合理运用性交体位。上下位和屈曲位应绝对避免,建议采用丈夫取背后抱住孕妇的后侧卧位。注意不要对孕妇腹部增加负担,不要对子宫强烈刺激。

  动作宜轻柔,忌粗暴。孕妇阴道和子宫粘膜血管变粗、充血,如动作过猛,易受伤和出血,甚至导致流产。

  局部卫生要做好。怀孕妇女分泌物增多,外阴对细菌抵抗力降低,如不注意卫生,易引起细菌感染。

  此外,怀孕的不同时期要有相应的讲究:

  前3个月,由于有反应,孕妇性欲和性反应受到抑制,加之胎盘还未完全发育成熟,容易发生流产。所以,性生活应比平时少,动作幅度不宜过大。

  怀孕4个月时,流产的危险性比初期小,早孕反应消失,分泌物也增多,此时可过性生活,但应适当注意动作幅度。

  怀孕后期,孕妇腹部逐渐隆起,性欲减退,且子宫口容易张开,易导致感染及羊水早破,尤其是9~10个月时,性交造成早产的可能性极高,此时最好停止性生活。

  值得注意的是,有习惯性流产的妇女,在当上准妈妈后,应尽量避免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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