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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何时才能夺回自己的子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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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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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看到这则新闻,某产妇即将分娩入院待产,医院检查发现胎儿头部偏大,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产妇知道情况后,多次要求产,但被。孕妇疼痛难忍,两次走出分娩中心,说疼得不行,想产,但是再次遭到。到了晚上,孕妇从五楼分娩中心跳楼。对于两次孕妇产请求的究竟是医院亦或是家属,目前双方仍各执一词。但目前唯一的共同点是,孕妇多次要求产而不可得!

  看完这则新闻,非常难过。是什么力量,让即将为人母的产妇,放弃了自己生命,也放弃了孕育10个月的孩子,选择了死亡?是什么原因,能让人不顾产妇的死活,冷漠,直至灾难发生。

  医学上的疼痛级别12级列表医学上把人类能感受到的疼痛感分为12个级别,级别越高,感受到的疼痛感就越大。而最高12级的疼痛就是产妇分娩时的疼痛感觉。其痛感是骨折的20倍左右。

  在分娩的过程中,产妇直接承担了生产的痛苦,她才有权利决定自己分娩方式。她选择顺产,她愿意在痛苦的分娩中,迎接新生命的来临。她选择产,因为她更加考虑医生的和自己对疼痛的承受能力。

  新闻中的家属,在《产妇住院知情书》中写道:“情况已知,要求经分娩,谅解意外。”这个签字意味着,如果因为顺产而发生的任何意外,家属是不会找医院麻烦的。

  如果产妇没有权利选择分娩方式,她充其量只是一个生育工具,她的存在价值就是子宫的存在价值。医院将生产选择的权利给了家属,这项处理权利设计的背后,缺乏对产妇的人文关怀,缺乏尊重产妇的生产意愿。

  虽然目前法律上没有对产妇分娩方式做出明确的,但这项权利的选择,可以借鉴生育权的法律设计。以往很多男性讨论,老婆私自流产了,居然会告上法庭要求老婆支付损失费。但法律确认生育权是女性的权利,女性有权利决定自己是否生育,有权利决定什么时候生育,还有权利决定怀孕后是否流产的权利。

  产妇的坠楼,是无助,是。不管她怎样,都不会有人来支持她。她用对抗的方式,我们对女性权利的新认识——分娩方式由产妇选择的权利。我们在悲痛中祭奠她的灵魂,女性权利的道,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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