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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多个区县发布疫情防控“最严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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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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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多个区县发布疫情防控“最严禁令”!

昨天, 拱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 “十二个一律”通告。(详情戳→ 所有小区封闭管理,2天1人采购1次,拱墅区“最严禁令”来了! )稍后,杭州多个区县发布疫情防控“最严禁令”!

江干区从严限制居民出门

每两天可指派1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

江干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从严限制居民出门

倡议“全民不出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隔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外出。

2、从严路面管控

对道路行人、车辆随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听从劝阻的,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

3、 从严社区(小区)进出管理

所有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小区居民一律测体温,凭身份证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4、 从严落实报告制度

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杭州市外返回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

5、 从严落实公共场所管控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6、 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

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7、 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

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承租人的劝阻工作,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出租户(房东)责任。

8、 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

严禁企业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如企业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9、 从严做好居家医学观察点管控

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违反管控规定,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0、 从严执纪执法

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人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

江干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余杭区严格执行“全民不出门”

杭州市余杭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各镇街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高峰到来,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十项从严”管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从严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严格控制人员进出,对进入余杭各卡点非杭州籍车辆、人员一律做好劝返工作(除持有疫情防控专用通行证的车辆和人员外)。

2、从严限制居民出行

严格执行“全民不出门”行动,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余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3、从严村社进出管理

严格控制村(小区)出入口数量,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村(小区),本村(小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不得进入。

4、从严落实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村(社区)要主动提供就医服务。所有市外返程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镇街、村(社区)要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和监督落实。

5、从严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

出租户(房东)必须做好外地未返回余杭承租人的劝阻工作,确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确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余杭。所有出租户(房东)、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6、从严企业开(复)工管理

严禁企业在2月9日24时之前开(复)工,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开(复)工前,员工不得返回余杭。严禁非涉及民生领域的市场在2月9日24时前复市。如企业、市场违规提前开(复)工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7、从严落实公共场所管控

对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居民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快递、外卖行业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配送安全。

8、从严管控集聚性活动

严禁全区所有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对参与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9、从严做好疫点封锁管控

对已发现确诊病例的村组、小区,病例所在楼单元、村组实行硬隔离,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属地镇街、村(社区)要做好生活保障。

10、从严执纪执法

全体市民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于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全区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管控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集聚。凡发现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一律从严处理。

西湖景区:不串门不聚集

生活必需外一律不外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十个一律”通告如下:

一、严控村(社区)出入口数量,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村(社区)人员未经体温检测及登记不得进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备案。

二、村民(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除生活必需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落实出租户(房东)主体责任,租客未返杭的一律劝返。对存在隐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一律依法追究房东责任。

四、开放式景区一律设卡、测量体温,并严控人流量。封闭式景区一律关闭。

五、凡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村(社区)汇报。所有市外返程人员一律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

六、2月9日24时之前,除经批准同意的应急保障需要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一律不得开(复)工。

七、进入农贸市场等一律测体温、戴口罩,每天消杀两次以上。

八、“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

九、一律禁止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

十、拒绝接受检查、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情另行通知。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桐庐县部分区域实施小区封闭管理

一户一人三天一次采购生活品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关于在县城部分区域实施出行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20年2月4日0时至2020年2月17日24时在县城部分区域内实行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城南街道全域和凤川街道宝心路以西区域。

二、对县城部分道路实施临时性封闭,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具体方案由公安交警部门公布。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一律暂停营运。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开展身份核查,拒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进出车辆和人员实行通行证管理。

四、严格控制出行,对实施范围内的小区(城中村)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车辆和人员进出,对确需采购生活必需物资的,实行“一户一人,三天一次”的实名限次出入。

五、对已有确诊病例的楼道单元实行全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出入户。

六、切实加强管控范围内小区(城中村)的管理和服务。

1.封闭式小区只允许设置一个出入口;开放式小区(城中村)最多只允许设置两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设置硬隔离。

2.禁止外卖、快递进入。

3.对居家隔离户实行挂牌管理,标注隔离观察期。

4.关闭停用小区(城中村)内所有健身娱乐设施和活动场所。

5.所有住户不在小区走动,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集;自觉做好户内清洁打扫、开窗通风、个人卫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6.管控期间,由属地街道、社区(村)做好居民日常生活、就医就诊等服务保障。

七、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本通告各项规定,相互监督、鼓励举报,对拒不遵守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

八、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或延后将及时另行通告。

桐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临安区“二十条”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临安区防控指挥部发布“二十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确保两努力”“十个最”要求,围绕“奋战十天、拿下拐点”的攻坚目标,全力清存量、减增量、控总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宁可十防九空、宁可过一点不可松一分的力度,决定在全区全面实行以下二十条举措。

强化精准管控防扩散

1、严格落实“数据信息+网格排查”措施。对疫情重点地区已返临人员、密切接触人员、发热症状人员,依托基层网格和“大数据”,开展动态滚动排查,确保所有来临人员全管控,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全部落地、全部录入、全部清零。要建立举报制度,发动群众通过举报热线对各类可疑人员进行举报,要发动辖区家庭每天自己测量体温,实现底数全摸清。

2、严格落实隔离观察人员管控措施。对居家观察人员一律按照“人盯人、户盯户”24小时盯死看牢落实到位。区、镇街集中隔离观察点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流程。对脱管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强化源头管控防输入

3、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在高速、省道等交通道口设立检查卡点,按照“逢车必拦,逢人必测,逢临外人员必登记”要求,对所有来临车辆严格实行24小时排查机制,发现疫情重点地区来临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4、严格落实返工防控措施。区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13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和疫情防控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有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逐一劝告、一律推迟来临,复工后来临的一律由企业负责落实医学观察14天,并建档,实行日报告制。以疫情重点地区员工为主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直至疫情稳定为止。家政、建筑等行业工作人员按上述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企业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5、严格落实返校防控措施。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开学。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线下集中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

6、严格落实返岗管理措施。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以区委区政府的正式通知为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单位除外;非紧迫岗位人员可视情在家实行远程办公、掌上办公,允许实施错时上班。

7、严格落实出租房屋等用房管控。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严格落实出租户户主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现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要立即报告所在地镇街、社区(村)。旅馆、农家乐、会所等不再接收临安籍以外的人员。

8、严格落实增量“日交日清”。对当日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的数据信息,交由属地镇街核查确认、建档锁定;各卡口排查到的当日新增人员,按防控相关要求执行到位。镇级集中观察点要分别确定一名镇街班子成员带队驻点,同时建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及时处置重点应急事项。

强化重点管控

9、严格落实基层单元防控。各村、社区、小区、各类企业、工作场所、楼宇等基层单元要设岗排查,对进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测体温,发现有疫情重点地区来临人员、发热症状人员及时报告。要强化居家隔离观察责任机制,并做好心理辅导,加强服务保障。

10、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场所活动。继续暂停集市集会、展会展览、文艺展演、人才交流、宗教活动、家宴等聚集性活动,以及景区、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行政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文化礼堂、老年活动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网吧、游泳馆、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电影院等公共场所。红白喜事仪式推迟举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宾馆、酒店、商场、楼宇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用中央空调。

11、有序加强生活必需场所管控。群众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测量,经营人员和购物者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12 严格落实药店诊所防控责任。要发挥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室),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作用,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应当登记并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劝导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所在镇(街道)报告。

强化医疗救治

13、提升医疗防病救治工作。按照“不发生死亡病例、医护工作人员不感染”“两不”要求,提升医疗救治水平,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及时有效救治。

14、加强医疗防护物资供应保障。加大组织生产、采购力度,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侨联、工商联等组织优势和作用,加大物资采购储备力度,实行区级医疗物资供应统一调度。

强化责任落实

15、严格落实“条上工作部门承包,块上工作镇街承包,突出难题领导领办”防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建立“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切行动都要听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

16、强化宣传舆论导向。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宣传疫情情况、最新政策,做到精准、透明、公开、高效、权威。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让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17、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制定各类防疫应急预案,坚持每日分析研判,形成多个层面的综合研判机制,根据疫情特征和走势,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确保防疫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18、全面发动全民动员。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志愿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人士等各方面力量,提高全民防控积极性,增强打赢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党员危急关头、危险时刻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积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好美丽家园。

19、切实强化法制保障。对明知自己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隔离、故意传播的,明知自己患有或疑似患有传染病但拒绝接受检测、隔离观察、治疗,明知自己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但隐瞒不报而造成传染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及各类责任主体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的,一律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20、切实加大督查追责力度。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要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影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畏惧退缩的党员,要严肃处理。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淳安县倡议:2月4日零时起

全县居民主动居家自我防护14天

淳安县倡议:从2月4日零时起全县居民主动居家自我防护14天,每户2天1人采购一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特发出如下倡议:

1、全县居民从2020年2月4日零时起至2月18日零时,主动居家自我防护14天。

2、每户家庭(居家隔离家庭除外)每两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步行、私家车等方式出行,并及时返回。

3、家庭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生病就医以及在农贸市场、超市和药店上班外,尽量不外出。

4、尽量不要外出到湖北(武汉)、浙江温州、台州等疫情严重区域。

5、注意勤洗手、勤开窗通风,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适当锻炼,保持良好体质。

6、保持良好的心态,从官方渠道获取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居家期间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医保卡等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须主动配合医生提供相应信息。

淳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来源: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

来源: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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