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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注册总数将达11万 将大力发展社区护理、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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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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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15年,全省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将不低于60%;医院大专以上学历应当不低于80%,二级医院大专以上学历应当不低于50%。根据最新出台的《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云南省将大力发展社区护理、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向社会提供长期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截至“十一五”末,我省注册总数达到73421人,较2005年增长了72.9 %,超过全国52%的增幅;每千人口注册数从0.95提高到2010年的1.59;是历史上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医院的医护比由2005年的1:0.64提高到2010年的1:0.84。医护比例倒置问题逐步扭转。我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40.39%,队伍从以中专为主体转向中专、大专、本科多层次教育的方向发展。“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历史上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各项指标增长的速度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数。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云南护理队伍基础差,每千人口数、医护比例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仍低于全国平均比例。

  到2015年,全省注册总数达到11万,每千人口注册数为2.05,全省执业(助理)医师与注册比达到1:1-1:1.2。医护比例倒置问题得到解决。

  全省100%的医院、二级医院的配置应当达到国家的配备标准,其中综合医院、部分专科医院全院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8:1,病区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综合医院、部分二级专科医院全院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6:1,病区总数与实际床位比不低于0.4:1;其他医院应当根据功能任务、服务量和服务效率等要素,科学配置,保障临床护理质量。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加强基层护理人力配备。增加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的护理力量,保障基层待遇。到2015年,全省在基层从事工作的应达到 1万人,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护比达到1:1-1:1.5。同时,进一步增加大专层次比例,缩减中专层次比例。

  《纲要》指出,到2015年,在全省建立11个省级护理培训;医院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护理管理人员应当占30%-40%;培养中医护理人才600名。

  的培训和提高直接关系着服务质量,《纲要》明确,开展对临床专科的规范化培训,加大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手术室等领域专科的培养,力争到2015年,培养临床专科1500名。

  同时,全省所有医院和二级医院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全省创建2所国家级和5所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应当做到护理管理科学规范,护理模式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要求,具有较高的护理技术水平及带教能力,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到2015年,全省医院、二级医院100%的护理部主任和60%的长完成护理管理岗位培训。

  (原标题:2015年云南注册总数将达11万 将大力发展社区护理、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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