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疫苗事故反思疫苗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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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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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介入调查,调查尚无结果

4月6日晚,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赶到妇幼保健院了解相关情况。

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整个治疗已经花费了大概5500元。“高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跟我们说,让我们把药费单保管好,等查清楚,如果真是疫苗的问题,就可以去报销”。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东莞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夏宪照。他表示,疾控中心接到接种疫苗异常反应的报告后,随即进行了调查,但对疫苗的调查很复杂,目前调查还没有结果。

对于家长提到孩子现在的一些“异常”反应,夏宪照表示,这需要进一步调查。

而对于家长提出的医疗费以及赔偿等问题,夏宪照称,如果查实确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肯定会有相应的补偿的。

TIPS 接种疫苗有异常反应 可申请补偿

补偿按7个项目计算

从今年1月1日起,《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已开始实施。补偿按7个项目计算,其中死亡抚恤金为20万元。若接种疫苗导致重度残疾赔偿上限为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0倍。

收到鉴定书起90日内申请补偿

万一出现异常反应,家长必须及时提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和补偿的要求。

按照该办法,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求补偿的,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法定继承人应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90日内,凭身份证或户口本、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书等,向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偿申请并填写《广东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六种情形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2.因疫苗质量不合格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3.因接种单位违反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4.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耦合发病。5.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集中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6.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目前,这起疫苗事故的原因尚不十分明确,从这起事件中,我们认识到对于婴幼儿的疫苗安全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建立更为完善的疫苗监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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