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药控股内幕交易被立案 计划易主之际被清仓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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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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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 郑玮

  6月2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黑龙江证监局对刘亚内幕交易“吉药控股”股票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公示显示,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吉药控股”)拟收购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普华制药”)的事项属于内幕信息。黄某青作为普华制药总经理,实际参加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过程,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长江商报记者通过企查查了解到,普华制药为吉药控股控股子公司,2018年年底,法定代表人即由黄林青更换为王德恒,值得关注的是,普华制药投资的深圳市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显示,黄林青为实控人。

  重组消息泄露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24日,黄林青和杨某请卢某帮助为普华制药寻找买家,卢某向黄林青推荐了吉药控股。2018年5月下旬,吉药控股副总经理王某恒请卢某帮忙找项目。卢某向王某恒推荐了普华制药。2018年5月30日,黄林青与吉药控股董事长孙某见面,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2018年6月11日,吉药控股、普华制药双方签署了意向协议。2018年6月12日,吉药控股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吉药控股2018年6月12日公告发布的拟收购普华制药的事项,符合内幕信息构成要件,即重大性和未公开性,在公布前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5月30日,公开于2018年6月12日。

  黄林青作为普华制药总经理,实际参加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过程,根据《证券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第四十一条规定,黄林青属于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黄林青与刘亚是同学关系。2018年6月11日11时4分即“吉药控股”股票停牌前一日,黄林青与刘亚存在沟通联系。2018年6月11日14时51分,刘亚从工商银行转入30万元资金到证券账户,并分三笔累计净买入“吉药控股”2.05万股,净买入金额16.13万元。2019年3月6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4.45万元,亏损1.59万元。

  刘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刘亚处以3万元的罚款。

  扣非净利润连续下滑

  让吉药控股困扰的还有刚刚迎来的股东清仓式减持。

  6月26日,吉药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38393360股。

  而在本次吉农基金拟清仓式减持之前,吉药控股正在筹划实控人变更事宜。2019年5月17日,吉药控股接到控股股东卢忠奎和黄克凤夫妇,持股5%以上股东孙军和股东梅河口金河德正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转让方”)的通知,转让方于当日与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吉药控股的控股股东将变为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吉药控股成立于2000年,201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18年,吉药控股实现营收9.42亿元,同比增长34.52%,归属净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7.01%。虽然营收和归属净利润基本实现稳定增长,但直接反映吉药控股盈利能力的扣非净利润指标,近三年却有明显下滑趋势,2016―2018年分别为1.35亿元、0.99亿元和0.45亿元,盈利能力受到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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