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火锅店“乱拍黄瓜”,该罚独宠无赖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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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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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一则火锅店与“拍黄瓜”的故事引来不少围观。故事很简单,一家位于黄埔区的火锅店因为超出登记许可的“经营范围”卖了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拌菜式,被罚了1万元。相比巨额罚款,这家店卖了20多天的凉菜,销售额只有139元。

  火锅店卖凉菜违法,还有这种操作?是不是罚得太多?看到这则新闻,很多网友“炸”了,觉得哪里不对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何以如此?因为在人们的印象里,火锅店卖凉菜好像再正常不过;还有就是,质疑声也是一种“声援”,包含着对餐饮个体户天然的同情。

  但其实,涉事店家售卖凉菜本就有错在先,相关部门的执法也“没毛病”。按照规定,任何企业都有其经营范围,私自跳出“权限”,当然属违法经营;至于凉菜,作为生鲜食品,它更易腐易坏,所以不少地方规定餐馆制作冷菜要独立设专间,不是想拍黄瓜就能随便拍……所以,对该火锅店依法开罚有理有据,这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市场的必要规范,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目前正值高温酷暑的夏天,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法非常重要。对于“火锅店卖凉菜被罚”这一插曲,别想复杂了,权当作一堂法律宣传课就好。当然,不容否认的是,现在很多餐馆在不具备所需条件、甚至没有相应“资格”的情况下提供凉菜,对此如何创新监管方式,避免“以罚代管”,这又是另一个话题了。只能说,多尝试、多探索吧!               (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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